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: 你公司报送的《关于申请批复<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平阳闹村段工程防洪评价>的报告》、《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平阳闹村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(报批稿)》、项目立项文件(温发改审〔2023〕102号,项目代码:2306-330300-04-01-620059)等材料已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三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第二十七条、《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、《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》第十一条、《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经研究,批复如下: 一、原则同意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平阳闹村段工程防洪评价方案。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平阳怀溪至闹村段工程为浙江省规划省道的一部分,项目位于温州平阳县西部地区,呈东西向布设。本工程为其中的终点段(闹村卢家至岭脚段),起点位于平阳闹村卢家,与闹村至南湖公路平交处,终点位于平阳苍南界限处,位于闹浦隧道内,接219省道苍南段,全长4.707公里。道路采用集散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,设计速度为80 水头所 km/h。本工程新建桥梁5座、涵洞6座、改河1处,共涉水5处,分别为桥梁涉水2处、涵洞涉水2处,改河1处。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05月开工,于2027年05月完工,总工期为36个月。 二、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域占补平衡方案。总占用水域面积2310.88平方米(一般水域),占用水域容积约为4621.76立方米,补偿水域面积为2620.91平方米(一般水域),补偿容积为7353.33立方米,其中改建河道开挖共补偿水域面积2357.19平方米,水域容积为6600.13立方米,神墩桥桥下段共补偿水域面积共计176.77平方米,水域容积为504.87立方米,上浪桥桥下段共补偿水域面积共计86.95平方米,水域容积为248.33立方米。本工程消除和减轻措施补偿一般水域2620.91平方米,一般水域补偿面积大于占用面积,达到水域占补平衡要求。 三、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。本阶段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新建河道护岸总长542米,防护与加固工程共计0.404km。概算投资209.71万元已纳入主体工程投资中,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、同步验收。 四、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、施工,布置图详见附图。 五、本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,应及时报我局审批。施工中不可避免造成堤防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及时予以修复,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。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,须及时予以清除。 六、你公司应合理组织河道开挖与桥梁工程的施工时序,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由你公司负责;如遇暴雨、洪水等特殊情况,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、我局的指挥和调度。 七、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、开挖堤坝、修建阻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。 八、道路工程涉及其它事项的,应报有关部门批准。 九、本工程中的新建桥涵仅为交通功能,不得违规用于商业等其他经营性用途。 十、你公司应当在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属地流域所备案,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,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请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、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,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。 十一、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,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;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附件: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、附图 平阳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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